守护绿水彰显责任担当 上下协力共建生态家园
2025-10-17 09:35 来源:  绥阳县水务局 分享: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省、市关于河湖长制工作及“8·15全国生态日”活动的部署要求,绥阳县结合实际,围绕“一以贯之强化河湖长制,持续建设美丽幸福河湖”主题,组织开展系列巡河护河活动,推动县、乡、村三级河长联动巡河,深入责任河流(流域)及沿岸林区实地巡查,切实筑牢绿水青山生态屏障。
全国生态日前后,全县累计参与巡河达597人次,具体参与情况如下:县级河长25人次、镇级河长54人次、村级河长180人次;县级河长制责任单位54人次、乡级单位93人次;巡河保洁员68人次、义务监督员36人次、群众代表87人次,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河湖管护合力。
一、多层级联动开展巡河护水,靶向解决生态问题
(一)省市级河长带头巡河督责
绥阳县境内共有省管河流1条(芙蓉江)、市管河流5条(清溪河、洛安江、猛溪河、湄江、茅官河)。“8·15全国生态日”前后,芙蓉江省级河长卢雍政、市级河长邓航先后赴绥阳县开展“保护母亲河·河长大巡河”活动,深入河段查看水质状况、沿岸生态修复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现场部署重点工作。
(二)县乡村三级河长履职尽责
县级河长率先垂范,带头深入责任河段开展巡查;镇级、村级河长紧跟落实,全面履行河长职责。“8·15全国生态日”前后,县、乡、村三级河长累计259人次参与巡河,重点聚焦三大任务:一是督办环保突出问题整治,确保问题整改不打折扣;二是对市级河长制常态化专项督导反馈问题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三是监督河流“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整治成效,同步巡查水库安全运行及汛期值班值守情况。本轮巡河共发现问题12起,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规范化组织述职评议,压实镇级河长责任
各县级河长制责任单位严格按照《绥阳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县级会议制度》要求,组织召开镇级河长述职评议会,流程规范、重点突出:
1.述职汇报:各镇级河长详细汇报阶段性河湖管护履职情况(含巡河频次、问题处置、长效机制建设等);巡河保洁员、义务监督员及群众代表结合日常观察,补充反馈河流沿岸垃圾清理、排污口管控等细节问题;
2.量化评议:评议人员依据履职成效、问题整改、工作成效等指标,对镇级河长述职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3.部署推进:针对述职及巡河发现的问题,现场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属地政府主体责任与相关部门协同责任,提出“清单式管理、销号式推进”要求,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常态化开展“五进”宣传,营造全民护河氛围
为推动节水护水、爱河护河理念深入人心,绥阳县以“8·15全国生态日”为契机,常态化开展河长制宣传“五进”(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活动:通过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宣传资料、入户讲解河湖保护知识、召开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向干部群众普及河长制政策及生态保护重要性。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开展入户宣传800余次,召开群众会议32场,切实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推动形成“人人关心河湖、人人参与保护、人人监督成效”的社会共治氛围。
(审核|一审:李杰,二审:吴飞,三审:刘建,文章来源:绥阳县水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