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调整变化,并经2025年3月24日遵义市水务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有关领导同志分工调整情况通知如下,请做好相应工作对接。
张大亮同志(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水务局全面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及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尚诗涛同志(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县城(城市)供水、城镇生活污水、规划计划、财务管理、债务管理、招商引资、内部审计、资产管理、军民融合等方面工作。牵头负责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涉水有关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和意识形态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
分管供排水科、计划财务科。
吴 波同志(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安全生产、建设与安全管理、质量监督管理、水网三年攻坚行动等方面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水库运行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河长制、政策法规、营商环境、水务生态环保等方面工作;负责市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负责旅游产业化涉水有关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和意识形态工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分管建设管理与监督科、运行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科、河长制工作科(政策法规科),遵义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服务站、遵义市水旱灾害防御服务中心、政务中心市水务局窗口。
刘 建同志(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机关作风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维稳、平安遵义(国家安全、保密、禁毒、网络安全等)、深化改革、应急处置、大数据运用管理、新闻宣传、年度综合考核、离退休干部、人事教育、机关政务、绩效考核、后勤保障等方面工作;负责灌区管理、乡村振兴、农村供水保障领域等方面工作;牵头负责农业现代化涉水有关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和意识形态工作,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
分管遵义市灌区管理工作中心,局办公室(党建工作科)、农村水利工作科。
向 国同志(市水务局党组成员、遵义市供排水管理服务中心主任)主持遵义市供排水管理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履行遵义市供排水管理服务中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及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负责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节约用水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和意识形态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
分管水资源水保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遵义市水资源服务中心(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
陈龙飞同志(市水务局一级调研员) 协助刘建同志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
刘安辉同志(市水务局二级调研员)选派市大型水库工程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
黄琼华同志(遵义市灌区管理工作中心主任) 主持遵义市灌区管理工作中心全面工作。履行遵义市灌区管理工作中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及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李中蔚同志(遵义市灌区管理工作中心副县级干部)协助吴波同志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
冷 兵同志(遵义市灌区管理工作中心副县级干部)协助尚诗涛同志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
胡 玥同志(市水务局四级调研员)协助刘建同志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
王培翻同志(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履行总工程师职责。协助分管负责同志做好水务规划、项目前期、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落实好水务行业建设项目技术管理,建设项目技术研究、引进,督促指导水务行业技术标准执行,水务行业建设项目技术审查、工程验收、质量监督管理。
局领导出差期间,分管工作实行接替制度。
1.张大亮同志的工作由尚诗涛同志接替;
2.尚诗涛同志的工作由吴 波同志接替;
3.吴 波同志的工作由刘 建同志接替;
4.刘 建同志的工作由向 国同志接替;
5.向 国同志的工作由黄琼华同志接替;
6.黄琼华同志的工作由张大亮同志接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