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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水务局关于《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涉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开征求意见

2025-11-25 10:40  来源:  遵义市水务局 分享: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贵州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黔法办字〔2022〕2号)精神和《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得的通知要求》要求,我局制定了《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涉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水务通知》(国办发〔2022〕27号)、《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现将《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涉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遵义市水务局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51125日至20251224日。

二、反映意见方式

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等社会公众对《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涉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意见建议的,可以通过微信留言、网站留言、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意见等形式遵义市水务局提出。

(一)热线电话

联系人:陈丹;电话:085128932160

(二)电子邮件

请发至邮箱:2513614577@qq.com

(三)书面意见

请邮寄至:遵义市新蒲新区府前路建投大厦3号楼河长科;邮编:563000

感谢您的支持!

《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涉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