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许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审批
2013-08-13 01:12 来源:  许可办事指南 分享:
一、事项名称:取水许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审批
二、受理地点: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水利局窗口
三、窗口电话:0852-8228225
四、法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68项; 2、《取水许可及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五、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人持相关申请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水利局行政审批科进行申请,申报资料完整性符合规定要求的出具特别预约受理通知书;不符合的出具补正资料通知书;
2、承办:行政审批科组织开展现场踏勘及专家技术评审;对申请人提交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进行审核。
3、审批:报分管领导审批。
4、批准:窗口审批负责人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印发审批文件,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的意见书。
六、申请条件:
七、申报材料:
1、申请人关于申请审查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文件一式2份;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送审稿)一式10份;
八、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标准:不收费。
十、行政投诉:
1、受理单位:遵义市水务局水政水资源(农电)科;邮编:563000; 电话:0852-8931985 ;
2、投诉方式:书信、来访、电话等;
3、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4、注意事项:(1)投诉人投诉请留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向投诉人了解有关情况和反馈办理情况;(2)投诉人在投诉时,投诉事项须具体明确,写明发生的经过,包括时间、地点和当事人(包括被投诉方),并尽量提供相关事实或证据材料,最后写明诉求。
十一、行政复议:
1、受理单位:遵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科;邮编:563000; 联系电话:0852-3119038。
2、方式:书面申请
3、时限要求:(1)申请行政复议时限:具体行政行为发生60天内;(2)作出行政复议时限:60天内(案情复杂经主要领导批准可延长30天)。
4、申请条件:(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2)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4)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5)申请复议的事项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范围;(6)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受理地点: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水利局窗口
三、窗口电话:0852-8228225
四、法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68项; 2、《取水许可及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五、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人持相关申请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水利局行政审批科进行申请,申报资料完整性符合规定要求的出具特别预约受理通知书;不符合的出具补正资料通知书;
2、承办:行政审批科组织开展现场踏勘及专家技术评审;对申请人提交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进行审核。
3、审批:报分管领导审批。
4、批准:窗口审批负责人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印发审批文件,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的意见书。
六、申请条件:
一是在市管河流取水河道取水的;
二是在县(市、区)边界河流湖泊或跨县(市、区)行政区域河流、湖泊取水的;
三是由市级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取水的;
四是取用地下水日取水量在1000立方米至5000立方米的。
七、申报材料:
1、申请人关于申请审查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文件一式2份;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送审稿)一式10份;
八、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标准:不收费。
十、行政投诉:
1、受理单位:遵义市水务局水政水资源(农电)科;邮编:563000; 电话:0852-8931985 ;
2、投诉方式:书信、来访、电话等;
3、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4、注意事项:(1)投诉人投诉请留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向投诉人了解有关情况和反馈办理情况;(2)投诉人在投诉时,投诉事项须具体明确,写明发生的经过,包括时间、地点和当事人(包括被投诉方),并尽量提供相关事实或证据材料,最后写明诉求。
十一、行政复议:
1、受理单位:遵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科;邮编:563000; 联系电话:0852-3119038。
2、方式:书面申请
3、时限要求:(1)申请行政复议时限:具体行政行为发生60天内;(2)作出行政复议时限:60天内(案情复杂经主要领导批准可延长30天)。
4、申请条件:(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2)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4)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5)申请复议的事项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范围;(6)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其它条件。